民警为“红隼”受伤部位进行简单的消毒、止血、包扎。
中国警察网讯 日前,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托斯特边境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途中发现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民警靠近后仔细观察发现,“红隼”右翅轻微擦伤,无法飞行,随后民警将“红隼”带至派出所,先是对受伤部位进行简单的消毒、止血、包扎,安排专人看管,通过与吉木乃县林业局人员现场辨认,查询比对确定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同时移交吉木乃县林业局。